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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法律學系楊顓蓉同學獲大獎iPad一台

恭喜!恭喜!恭喜!!獲得大獎iPad 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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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由學務長為我們抽出這名幸運的同學!!

法律學系楊顓蓉同學,請於12/24下班前攜帶學生證到職涯中心領大獎!

依據總務處規定如下

所得稅法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 所得類別扣繳規定:

獲(中)獎人為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獎金或給與,若給付金額超過$20,000元者需扣繳,按給付金額扣取10%,但應扣稅額未達$2,000元者免予扣繳。

獲(中)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

以實物如手機、照相機等當做活動獎品,若獎品是由給獎單位買進後再行贈送予獲獎人時,給獎單位應按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的金額,依照上述(1)、(2)規定的扣繳率辦理扣繳。

如獲(中)獎人非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非居住者),須以非居住者稅率進行所得稅扣繳,並提供護照影本以利辦理所得申報作業,請務必於提供獎項前確認所得人身分。

更多職涯資訊:https://career.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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