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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於每年7月1日至28日辦理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如遇假日則順延),為期4週,共計160 小時。 二、相關申請作業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專區下載(網址:https://gov.tw/3JN)。
三、有意願申請之學生,請先確認所屬系、所或學位學程是否開設相關實習課程,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實習保險、簽訂實習合約等事宜,再請備妥相關資料洽詢系所受理申請資料函送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