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制之實施情形簡介
一、現況描述:
(一)本校導師制之實施依國立中正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校導師區分為:院主任導師、系(所)主任導師、班導師及職涯導師。
(三)本校導師職責:
院主任導師負責協同該學院之系所主任導師與班導師,實施輔導工作。
系、所主任導師負責協同該系、所之班導師,實施輔導工作。
班導師應對導生之個別特質及家庭狀況、學習情形充分瞭解,關懷其生活、課業、協助其解決困難。
導師宜適時參加本校輔導中心及相關單位開設之輔導知能相關課程,以增進專業知能,提昇輔導學生之能力。
導師應隨機個別輔導,並運用課餘、例假時間舉行師生座談、郊遊聯誼等團體活動,以增進師生情感;對於導生之不良習性、過失或其他特殊事項,請本校輔導中心或其他相關人員,協同輔導,並保持與家長之聯繫。必要時得提請學生事務會議討論,並由學生事務處協助處理。
(四)各系所訂定導師制實施細則:
本校導師制之實施,各系所應依據系所特色及學生需求,訂定系、所導師制實施細則,經各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將細則送學務處備查。
細則至少應包含導師職責、編組方式、互動模式、會議召開及導師費發放方式等內容。
各系所應於每學期召開一次導師相關會議,檢討導師業務執行成效。
(五)導師費之發放:
各系所導師費定額發放依每學期系所的註冊學生人數乘以單位定額數發給系所,系所導師費之使用必須符合本校導師費運作規範。
(六)導師知能之培訓:
全校導師代表會議:由各系所推選一位導師代表參加全校導師代表會議,各系所應先行召開系所導師會議,再將相關議題於全校導師代表會議上提出,由學務處會請各行政單位協同解決處理。每學期至少召開全校導師代表會議1次。
導師輔導知能研習:各系所可配合系所之需求,自行辦理各項輔導知能訓練,亦可請校內相關單位協助支援。每學期輔導中心亦開辦各類團體輔導課程,可提供教師參與與學習。
(七)優良導師獎勵:
為落實導師功能,依本校優良導師獎勵要點辦理優良導師甄選。
二、特色:多元化導師制度
本校導師除了院主任導師、系所主任導師及班導師之外,將規劃職涯導師,多元化的導師制度是本校導師制之最大特色。